广西德保:以文化之韵赋能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文化为魂。近年来,德保县聚焦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把文旅融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注重民族文化的挖掘与传承,下大力气打造民族文化特色品牌,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聚焦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注重以文惠民、以文兴业、以文塑旅,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乡村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以源远流长的乡村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文化资源与精神动力,为乡村振兴赋能聚力,绘就了一幅“诗和远方”的美好画卷。
以文惠民
夯实公共文化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德保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常年开展文化进万家暨戏曲进乡村文艺巡演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百场文艺演出大家赏”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通过“送戏下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此外,依托南路壮剧、德保壮族山歌、壮族舞蹈等,创作了一批高质量且接地气的舞台艺术作品,每年下基层开展文艺演出。目前全县共有专业剧团1个、业余剧团48个,传统剧目15本,有古壮字(土俗字)抄本150本、创作剧目52本,专业剧团每年演出100多场次、业余团队每年每团演出450场左右。
同时,德保把公共服务嫁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配备了文化专管员队伍,主要负责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图书室图书管理和分类及读书活动开展、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等工作,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目前,全县已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86个,服务中心各配备一名公共文化专管员,12个乡(镇)文化站均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和一名文化协管员,确保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近年来,德保加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三区”人才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共招募文化志愿者约30人/次。同时针对各个定点服务村制定文化服务“菜单”,开展广场舞、南路壮剧培训演出、民间民俗活动等。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文化服务工作240次,服务基层群众约7000人/次。
同时,通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展示活动,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非遗进景区、非遗进乡村等活动,丰富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目前建成德保县马骨胡艺术传习基地、南路壮剧传习基地、麦秆花篮传习基地等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基地,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达10项。
壮家妇女展示土布技艺
以文兴业
转文化资源优势为产业发展动力
近年来,德保县充分挖掘乡村文化底蕴,深挖源远流长的文化资源,以丰富的乡村文化资源为载体,对接产业发展、品牌培育等需要,寻求机遇、寻求产业兴旺的新路子,形成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着力绘制生态环境美丽、生活富足、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的美好图景,助力乡村振兴。
在历史长河中,德保矮马一直是皇室贡品,同时德保矮马的历史与多位历史名人相连。德保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融合矮马文化、乡土民俗等特色文化,投资11亿元打造矮马王国项目,开发各类旅游产品及文创商品,开展亲子体验、社会实践、主题营地、户外拓展等研学旅游活动,为游客提供独特的文旅体验,培育矮马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德保矮马王国在园区内建立德保矮马博物馆,展示德保矮马的起源、历史、发展进程,重点展示德保矮马与名人的故事,体现德保矮马文化,向社会展示德保矮马,提高德保矮马品牌影响力。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景区游客接待以区内游客为主。景区自2020年7月正式开业运营以来共接待游客9.9万人次,收入合计630万余元。
2019年,德保县荣获“广西马骨胡艺术之乡”称号,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实施打造马骨胡艺术保护传承基地、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倾情发展打造马骨胡文化产业品牌,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开发,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提升互学互鉴、共谋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奏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曲。成立少儿马骨胡培训基地、马骨胡艺术中心、马骨胡协会,建立了“中心+基地+传承人”的非遗传承保护体系,常态化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进农村等活动,推动马骨胡文化传承与发展。
此外,该县通过实施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一个基地、出版一本教材、培育一支队伍、发展一大产业“五个一工程”,倾力打造壮族马骨胡文化品牌。目前,全县马骨胡艺人有166人,最小的10岁,最年长的70岁,学习者几乎覆盖各个年龄层。
德保矮马马术方阵
以文塑旅
以文化资源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在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德保县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模式,注重优势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文促旅,以旅彰文,不断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丰富文旅新业态新体验,为乡村振兴赋能助力。
德保县那温村按照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以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为切入点,先后荣获“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乡村治理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全区农业农村休闲旅游示范点”“五星级乡村旅游景点”“广西十大最美乡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等称号。
那温村注重以德养村,传承传统文明文化底蕴。注重对道德文化的挖掘,该村围绕“温”字深挖文化潜动力,概括出温毅、温俭、温信、温厚“四温”精神,打造60米那温文化墙宣传那温文化,通过开展最美脱贫户、最美致富带头人、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美乡贤和优秀共产党员“五美一优”评选活动,寻找“最美那温人”,用“身边好人”的榜样力量感召引领,促进那温文明和谐发展。
此外,那温村民俗风情丰富,山歌对唱、“二月二”龙头节、手工舂糍粑等民俗活动长期保存,那温屯草编、藤编等民俗产品小负盛名。通过新建戏台、民族文化广场、农家读书角、篮球场,绘制具有民俗风情的墙绘,借助传统节日组织群众开展跳竹竿舞、篮球比赛、垂钓比赛、舂糍粑、蒸五色糯米饭等互动性强的文娱活动,让一幅幅美丽的乡村画卷映入眼帘。具有特色的墙体绘画与民居整体颜色土黄色的外墙紧密融合,加上极具民俗特色的文娱活动,不但持续提升村庄文化氛围、文化品位,还充分展现出新时代乡村的新风貌,形成了乡村旅游助推村民增收致富、助力乡风文明的发展新气象。
德保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环境宜居。近年来,德保县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大力实施“旅游旺县”战略,坚持把文旅产业作为主导性产业精心培育,积极融入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大格局,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旅游品牌持续提升,逐渐形成旅游业引领多行业发展新格局。县城半径10公里范围内环绕着4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水利风景区、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德保县还先后荣获“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中国最具魅力文化旅游百强县”“中国十佳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县”“中国十佳最具投资潜力旅游县”“中国最具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城”、2020年“广西避暑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本文图片由德保县委宣传部提供)(莫超驿 黄小丽)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